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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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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1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2,500,0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润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3号、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2号、20号、22号、23号、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天添利进取1号理财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AD8607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15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6月21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15日

  (5)理财本金:1,500万元

  (6)收益率:4.2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日计提,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资产净值×0.5%÷当年实际天数

  2、财通证券资管润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55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15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5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5日

  (5)理财本金:1,500万元

  (6)收益率:4.0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30%/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30%÷365

  3、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882808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16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6月16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5日

  (5)理财本金:2,500万元

  (6)收益率:4.2%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4%,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4%÷当年天数

  4、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16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4日

  (5)理财本金:3,000万元

  (6)收益率:4.20%-4.4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5、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394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16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月19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9日

  (5)理财本金:3,000万元

  (6)收益率:3.75%,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6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60%÷365

  6、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AD8607

  (2)产品起息日:2021年2月23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23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2月22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2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日计提,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资产净值×0.5%÷当年实际天数

  7、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882806

  (2)产品起息日:2021年2月24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11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2月23日

  (5)理财本金:1,500万元

  (6)收益率:4.2%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年费率为0.2%/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8、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382

  (2)产品起息日:2021年2月24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23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2月23日

  (5)理财本金:3,000万元

  (6)收益率:3.8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6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60%÷365

  9、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06

  (2)产品起息日:2021年2月24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25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2月23日

  (5)理财本金:1,500万元

  (6)收益率:3.95%,年化收益率超过3.95%的部分按90%的比例计提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30%÷365

  10、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1年2月24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2月22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20%-4.4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11、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442

  (2)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2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16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1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4.30%,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提取90%的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30%÷365

  12、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3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1日

  (5)理财本金:1,000万元

  (6)收益率:4.20%-4.4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13、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C43359

  (2)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10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4月13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9日

  (5)理财本金:700万元

  (6)收益率:3.80%,年化收益率超过3.80%的部分按90%的比例计提业绩报酬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6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0.60%÷365

  14、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3)基金的清算:1、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份额持有人基金终止。基金终止日为首次清算报告上载明的资产负债表日,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得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2、本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程序。3、清算小组成员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清算小组负责基金清算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清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10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8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4.20%-4.4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0.1%÷当年天数

  15、天添利进取1号理财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2301180075

  (2)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15日

  (3)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15日

  (5)理财本金:50万元

  (6)收益率:开放式净值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年化0.2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安信证券添添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含次级债、政策性银行债)、同业存单、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下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可交换债、可转换债、永续债、银行间或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ABS)优先级(穿透至底层资产不得为产品)、资产支持票据(ABN)等交易所及银行间交易的投资品种、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可转债转股、可交换债换股所得的股票,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国债期货;公开募集货币市场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财通证券资管润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6、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债、超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可转债、可交换债、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恒金节节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国内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包括非公开发行定向公司债、大公募、小公募)、企业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债、可交换债(含私募可交换债)、可分离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含抵押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地方政府债、证券公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场外期权、ETF、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银行间利率互换、银行间债券借贷、公募基金(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类固定收益类)、分级基金)、银行存款(含银行协议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现金、债券正逆回购(包括银行间及交易所)、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司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0号、22号、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及其派发的权证、因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权证。本计划还可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基金资管公司的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计划的投资范围不超过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且不得再投资除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外的资管产品)。

  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12号、2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及其派发的权证、因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权证。本计划还可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基金资管公司的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计划的投资范围不超过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且不得再投资除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外的资管产品)。

  天添利进取1号理财计划: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存款、存放同业、拆借、回购、同业借款;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标准化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收益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永续债、次级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借贷、货币基金等符合监管认定标准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主要投资前述资产的信托计划、券商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公司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保险公司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公司资管计划。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0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9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0)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其基本信息如下: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中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三)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其基本信息如下:

  ■

  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中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172,179,736.02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54%。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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