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公司核查发现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无。
●重大风险提示:1.公司滚动市盈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公司主要客户为燃煤电厂。随着绿色能源体系的构建以及全国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逐步完成,公司电力行业订单未来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审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3月12日、15日、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销售除尘、脱硫、脱硝、气力输送、垃圾焚烧等环保装备,经营大型工业烟气治理环保岛大成套、垃圾焚烧厂PPP总承包等综合服务项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截止目前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烟气污染治理。公司销售除尘、脱硫、脱硝、气力输送、垃圾焚烧等环保装备,经营大型工业烟气治理环保岛大成套、垃圾焚烧厂PPP总承包等综合服务项目,涉及市场热点“节能环保”概念。公司主要客户为燃煤电厂。随着绿色能源体系的构建以及全国燃煤电站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逐步完成,公司电力行业订单未来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公司滚动市盈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以下为目前公司与行业平均市盈率、市净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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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票连续两日涨停,大于行业内大部分上市公司股票涨幅。
3.公司2020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98,227.4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96%。
综上,敬请投资者审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0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E-mail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1-00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公司与海南华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诸暨市合资设立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由本公司、海南华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1,530万元、1,47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51%、49%。合资公司当前主要经营任务为拓展钢铁行业等相关环保改造项目工程,与本公司原有经营业务形成补充。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吕自强、赵琳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吕自强: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华东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脱硫事业部综合处副处长、工程成套二部综合处副处长,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一处处长、项目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大气事业部项目执行部总经理。
赵 琳:1981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海外事业部海外项目部部长、副总经理,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菲达菱立高性能烟气净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大气事业二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聘任吕自强、赵琳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1-01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1-01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意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干环境”),其可分配财产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给双方股东。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0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与自然人股东刘岚协商,公司决定注销余干环境,其可分配财产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给双方股东。
经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余干环境所有者权益暨可分配财产为3,457.90万元,按照持股比例,本公司可分配1,763.53万元(含股息233.53万元);刘岚可分配1,694.37万元(含股息224.3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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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毋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刘岚持有余干环境49%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0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刘岚持有余干环境49%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规定,刘岚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岚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杭州
职业:自由职业
刘岚未在余干环境任职,除余干环境投资外,与本公司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与刘岚注销余干环境,按照持股比例分配余干环境可分配财产。本次交易类别为“其他”。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法理
注册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玉亭镇三星花园南5巷50号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经营范围: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市政道路清扫维护;公厕保洁服务;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清洁服务;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市场调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干环境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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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余干环境当前已无实际经营性业务发生,亦无对外担保、或有负债、法律诉讼及其他重大未决事项,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本公司同意注销余干环境。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注销完成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亦将相应发生变化,余干环境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于本次交易的须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该议案表决不涉及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基于余干环境实际经营情况和本公司整体发展需要确定的,有利于本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双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余干环境可分配资产,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于本次交易的须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无。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菲达环保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干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余干能源提供项目融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项本金总金额不超过1.35亿元;本公司无其他为余干能源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余干能源提供项目融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项本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其中,本公司担保债项本金总金额不超过1.35亿元,担保期限:自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十五年。
上述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荣明
注册资本:1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上行村名獒山庄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再生利用;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生物质能发电;电力销售。(上述经营事项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经营的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干能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余干能源系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运营公司,该PPP项目规划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6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预计总投资约3.81亿元。鉴于该PPP项目前期投入大,且目前筹建进展顺利,结合其经营预期及余干能源管控能力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为保障该PPP项目顺利投产并正常运营,经各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余干能源提供本次项目融资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4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9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57%、11.05%。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余干能源基础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日
至2021年4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 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1年3月29~31日8:3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马惠娟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核意见:双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可分配资产,公平合理;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