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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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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天原股份)2021年2月10日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简称:天宜锂业)10%股权。截止2021年3月15日公开挂牌期满,本次挂牌转让已征集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为意向受让方。公司与宁德时代于2021年3月16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天宜锂业10%的股权,挂牌底价为5,835万元。详见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2021-013)。

  二、交易进展情况

  1、挂牌情况

  根据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结果,截止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1名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3)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6日

  (4)法定代表人:周佳

  (5)注册资本:232947.4028万元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8)宁德时代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甲方所持天宜锂业10%的股权。

  2、交易方式: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最终确认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3、交易价款:人民币5,835万元。

  4、支付方式:除乙方支付至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5,000万元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产权交易价款835万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5、产权交接事项: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6、特别约定

  (1)甲方本次拟转让的天宜锂业10%股权对应天宜锂业7,000万元的出资额,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已实缴其中的4,200万元出资额,尚有2,800万元出资额未实缴。本合同生效后,前述甲方未实缴的出资由乙方实缴,且因甲方或乙方未及时向天宜锂业实缴出资存在的被天宜锂业、天宜锂业其他股东、天宜锂业债权人及其他方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需按照报名时签署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承诺函》承诺事项,于本合同签署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若乙方未按时签署本合同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则乙方违约,本次交易终止,同时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税前利润1,632万元,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德时代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天原股份)按照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的发展。根据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10%股权的报名条件,2021年3月16日,天原股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以及公司的重要参股子公司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三方共同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2030年)》(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各方将在业务、资本及研发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充分抓住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的巨大机会,共同推动宜宾作为全国重要锂电池生产基地的产业高质量发展。

  2、《合作协议》的签订深化了各方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宜宾锂宝销售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其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和积极意义。

  3、《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232947.4028万元;2018年6月在创业板上市,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宜宾锂宝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资本60000万元;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和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的高科技企业,拥有独特的生产工艺和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以及完善的锂电材料物理性能、电化学性能以及电池应用性能测试系统,确保产品品质稳定、性能卓越。目前具备年产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产能,产品覆盖NCA、NCM523、NCM622、NCM811各个系列。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业务合作

  甲、乙、丙三方共同约定,甲方在市场公允价格同等条件下,约定未来十年(2021年—2030年)优先采购丙方生产的正极材料产品不少于20万吨,且2021年不少于1.5万吨,2022年不少于2.5万吨。具体合作内容及方式以双方签署的正式供货协议为准。

  (二)资本层面合作

  《合作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参股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后续扩能项目和在未来宜宾落户的其他锂电材料配套项目合作事宜,实现深度股权合作。

  (三)研发及产业化合作

  甲、乙、丙三方共同约定,共同在锂电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等领域开展深入的研发及产业化合作,共同组建联合研发团队,共同推进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合作磋商机制

  合作各方同意将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组建项目工作组,推动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和发展。各方开展合作的具体内容及事项需要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三、签订《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宁德时代合作关系,提升合作层次和深度。有利于公司及宜宾锂宝抓住宜宾打造锂电产业集群的发展机遇,加快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的发展,实现销售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宜宾锂宝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和积极意义。

  四、风险提示

  《合作协议》是推进各方未来深度合作的战略性协议,是各方今后推动业务、技术研发及资本深度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后续各方将就具体的合作事宜另行签署具体的协议。

  五、备查资料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2030年)》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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