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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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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2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获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公司诉至法院,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被告:大连辽渔医院

  被告: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年1月13日,辽渔医院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合同》,约定广发银行大连分行向辽渔医院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4800万元,恒康医疗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广发银行大连分行已分期向辽渔医院提供借款共计4800万元。因辽渔医院已出售,广发银行大连分行将辽渔医院及恒康医疗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辽渔医院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800万元,恒康医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案的受理情况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案号为(2020)辽02民初1209号。

  三、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该案尚未开庭审理,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前期公司对辽渔医院(已出售)48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目前公司与辽渔医院、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等相关方正在协商解决担保事项,后续该案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传票等法律文书【案号(2020)辽02民初1209号】。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2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恒康,证券代码:0022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且存在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签署新〈重整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该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近日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辞职,公司将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监事,该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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