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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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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0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内部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议案》

  设立安全管理部,将总经理办公室中有关安全、信访、疫情防控等职能及人员调入安全管理部;将贸易服务部中信息科职能及人员调入总经理办公室,部门职责做相应调整。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本公司第一分公司开展国际物流业务,为保障业务依法合规有效的运行,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罗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周洪溶女士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6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罗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罗凌女士简历附后。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罗凌女士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罗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1年4月2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罗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07)”。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凌女士:1971年5月生,本科,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审计室部长助理、财务部部长助理、集团财务部副经理、中心店财务部财务负责人,南京中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级)、财务经理、审计部审计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级),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0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第一分公司开展国际物流业务,为保障业务依法合规有效的运行,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3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2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1168 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 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郑艳、曹橙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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