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5,797,10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总股本由432,805,921股增加至478,603,02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此外,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9月1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4,055,9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0.94%,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0.8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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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下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