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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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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8277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纤维素醚素有“工业味精”之称,具有用途广、单位使用量小、改性效果好、对环境友好等优点,在其添加领域内可明显改善和优化产品性能,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被广泛应用于建材、医药、食品、纺织、日化、石油开采、采矿、造纸、聚合反应及航天航空等诸多领域,是国民经济各领域必不可少的环保型添加剂。

  随着我国经济的复苏,建筑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下游行业对纤维素醚的需求逐渐释放,本行业发展迅速,利润水平显著提升。

  1、行业发展趋势

  (1)建材级纤维素醚的市场发展趋势

  得益于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建筑材料行业迅速发展,施工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建材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带动了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在建材领域的需求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全国重点镇。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市政管网等地下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等。

  此外,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指出“新基建”是未来我国基础建设的方向,会议提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新基建”的实施执行有利于我国城市化建设朝智能化、科技化的方向推进,有利于增加建材级纤维素醚的国内需求量。

  (2)医药级纤维素醚的市场发展趋势

  纤维素醚广泛应用于药品的薄膜包衣、粘合剂、药膜剂、软膏剂、分散剂、植物胶囊、缓控释制剂等领域。纤维素醚作为骨架材料,具有延长药效时间、促进药品分散和溶解等作用;作为胶囊和包衣时,可避免降解发生交联固化反应,是生产药用辅料的重要原料。医药级纤维素醚在发达国家应用技术成熟。

  ①医药级HPMC是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主要原料,市场需求潜力大。

  医药级HPMC是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主要原料之一,占HPMC植物胶囊生产原料的90%以上,制成的HPMC植物胶囊具有安全卫生、适用性广、无交联反应风险、稳定性高等优势。与动物明胶胶囊相比较,植物胶囊在生产过程不需要添加防腐剂,而且在低湿条件下几乎不脆碎、在高湿环境囊壳性状稳定。植物胶囊由于具有上述优势,受到欧美发达国家和伊斯兰国家欢迎。

  大规模生产HPMC植物胶囊有一定技术难度,发达国家掌握了生产植物胶囊的相关技术。我国从事HPMC植物胶囊生产企业较少,起步较晚,HPMC植物胶囊的产量较小。目前,我国对HPMC植物胶囊准入政策尚不明确,HPMC植物胶囊在国内市场消费量很小,占全部空心胶囊消费量的比重很低,在短期内难以完全替代动物明胶胶囊。

  2012年4月和2014年3月,媒体先后曝光了部分国内药用胶囊厂采用皮革废料生产的明胶作为原料生产铬等重金属含量超标胶囊的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药用和食用明胶的信任危机。该事件发生后,国家查处了一批非法生产使用不合格胶囊的企业,公众对食品和药品安全的认识也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国内明胶行业的规范经营和产业升级。预计,植物胶囊将成为未来空心胶囊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是今后国内市场对医药级HPMC需求的主要增长点。

  ②医药级纤维素醚是生产医药缓控释制剂的关键原料。

  医药级纤维素醚是生产缓控释制剂的关键原料之一,缓控释制剂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药品生产。缓释制剂可实现药效缓慢释放的作用,控释制剂实现控制药效释放时间及剂量的作用。缓控释制剂可保持服用者血药浓度平稳,消除普通制剂吸收特性造成血药浓度的峰谷现象引致的毒副反应,并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减少服药次数和用药量,提高药效,可较大幅度提高药品的附加值。长期以来,控释制剂专用HPMC(CR级)的核心生产技术掌握在少数国际知名企业手中,价格昂贵,制约了产品的推广应用和我国医药产业升级。发展缓控释专用的纤维素醚,有利于加快我国医药产业升级,对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有重要意义。

  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药物新剂型、新辅料、儿童药、短缺药的开发和生产”列为鼓励类。因此医药级纤维素醚及HPMC植物胶囊作为药品制剂和新辅料,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预计未来市场需求趋势将持续上涨。

  (3)食品级纤维素醚的市场发展趋势

  食品级纤维素醚是公认的安全食品添加剂,可用作食品增稠剂、稳定剂和保湿剂,起到增稠、保水、改善口感等作用,在发达国家得到普遍应用,主要用于烘培食品、胶原蛋白肠衣、植脂奶油、果汁、酱料、肉类及其他蛋白质产品、油炸食品等。中国、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很多国家允许HPMC和离子型纤维素醚CMC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我国的食品级纤维素醚在食品生产中的使用比例较低。主要原因是,国内消费者对纤维素醚作为食品添加剂功能认识的起步较晚,在国内市场仍处于应用推广阶段,加上食品级纤维素醚的售价较高,纤维素醚在我国的食品生产中的使用领域较少。随着人们对健康食品认识的提高,国内食品行业对纤维素醚的消费量有望进一步增长。

  2、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公司是国内非离子型纤维素醚的主要生产厂家。HPMC是公司产销量最大的纤维素醚产品,主要应用于建材领域、医药、食品等领域。

  国外大型纤维素醚厂家的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及日本等经济发达地区。我国所需的少部分医药级、食品级产品和高端型号建材级纤维素醚由国外知名企业提供,进口量占国内市场消费总量比例较低。

  近年来,纤维素醚行业内的中国企业在市场份额、产品竞争力、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逐步赶超欧美、日韩等企业,并在国家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等战略的引领下,逐步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布局,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加强。未来,中国企业在纤维素醚市场的竞争力将保持高速增长。就国内市场而言,未来随着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将促使行业集中度向一些具备技术、资质、资金、人才、规模等综合优势的大企业聚集。缺乏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和独特商业应用模式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竞争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数量将大幅减少,行业面临着大者恒大,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

  公司致力于非离子型纤维素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研发、生产全系列建材级、医药级和食品级非离子型纤维素醚产品的能力。从2000年开始进入非离子型纤维素醚行业,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经验的积累,掌握了生产纤维素醚的核心技术,从小型装置成长为大规模装置连续生产,在纤维素醚的产销规模、生产技术、产品种类、产品质量稳定性和生产环保措施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现已成长为国内第一、全球第四的纤维素醚供应商。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用途

  ■

  建材级纤维素醚作为高性能外加剂,可以提高建筑材料的保水性及增稠性,改善施工的和易性,保证其在满足具有较好的施工性能,被广泛用于改善和优化包括砌筑砂浆、保温砂浆、瓷砖粘接砂浆、自流平砂浆,以及PVC树脂制造、乳胶漆、耐水腻子等在内的建材产品的性能,使之符合节能、环保等要求,提高建筑、装饰的施工效率,并间接地应用于各类型建筑工程的砌筑及抹面施工、内外墙装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于新型建材节能、环保的发展方向。

  公司生产的建材级纤维素醚以中高端型号的建材级HPMC为主,其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保温砂浆、瓷砖粘结剂、自流平、壁纸胶等干混砂浆领域,以及聚氯乙烯(PVC)、电子浆料等领域;另有一部分普通型号产品,主要应用于预拌砂浆、普通砂浆和刮墙腻子等。

  医药级纤维素醚是医药行业的重要辅料,在医药行业广泛用于薄膜包衣、粘合剂、药膜剂、软膏剂、分散剂、植物胶囊、缓控释制剂等药用辅料。医药缓控释制剂(包括缓释制剂和控释制剂)专用的医药级纤维素醚核心技术长期由国外知名企业控制,国内仅少数企业掌握用于控释制剂纤维素醚的生产能力,价格昂贵,制约了产品推广应用和医药产业升级。医药级HPMC是生产缓控释制剂的重要原料,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研究开发的药用辅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发展方向。医药级HPMC是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主要原料,占HPMC植物胶囊原料的90%以上,制成的植物胶囊具有安全卫生、适用性广、无交联反应风险、稳定性高等优势,符合消费者对食品药品的安全卫生需求,是动物明胶胶囊的重要补充和理想替代产品之一。国外市场对植物胶囊的需求增长较快,我国在植物胶囊领域的起步较晚,产销量小,未来的市场需求潜力大。

  公司生产的医药级纤维素醚HPMC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薄膜包衣、粘合剂、药膜剂、软膏剂、分散剂、植物胶囊、缓释制剂、控释制剂(CR级)等。

  在具备了植物胶囊专用HPMC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进一步延伸纤维素醚产业链,自主研发出HPMC植物胶囊产品,并通过不断的实践摸索,拥有了大规模、可连续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生产工艺。与以动物骨皮为原料采用传统方法生产的动物明胶胶囊相比,植物胶囊无污染、天然、保质期更长、安全性更高,市场前景广阔。发达国家拥有大规模连续生产HPMC植物胶囊的技术,生产集中度高,产销量大。我国的HPMC植物胶囊产业起步较晚,是一个新兴产业。国内掌握HPMC植物胶囊大规模连续生产技术的企业少,HPMC植物胶囊的产量和消费量小,市场需求潜力大。预计未来几年内,HPMC植物胶囊凭借绿色安全、适用性广、无交联反应风险、稳定性高等优势,将成为未来空心胶囊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

  公司还从事石墨化工设备、双丙酮丙烯酰胺、原乙酸三甲酯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石墨类化工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是本公司自设立至今的传统业务。公司的石墨类化工设备主要包括石墨换热器及定制设备和相关配件,主要用于盐酸、硫酸、醋酸和磷酸等腐蚀性介质的换热,主要客户是化工企业。双丙酮丙烯酰胺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原料,广泛应用于涂料、水性漆、胶粘剂、日用化工、感光树脂助剂等领域。原乙酸三甲酯,是生产医药和农药的化学中间体,可用于合成维生素B1、A1,磺胺啶等药物中间体,以及染料和香料工业。目标客户主要是三氯蔗糖和贲酯的企业,同时现已应用于医药中间体等医药行业。

  3、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

  (1)纤维素醚的工艺流程

  ①建材级HPMC生产流程

  先将经检验合格的精制棉送入开棉粉碎机粉碎,得一定细度及松密度的粉状精制棉;其次,将配置好的混合溶剂加入醚化反应釜内,对精制棉进行碱化、醚化、脱溶;然后,对脱溶物料回收,并将醚化反应过程中生成的盐份除去,完成中和洗涤;最后进行干燥、粉碎、包装而得成品。详见下图:

  ■

  ②医药食品级HPMC生产流程

  医药级HPMC和食品级HPMC的生产工艺基本一样。与建材级纤维素醚相比较,医药级HPMC和食品级HPMC的生产流程需要进行分段醚化,工艺复杂,生产过程控制的难度大、对装置和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等要求高。如下图所示:

  ■

  (2)HPMC植物胶囊的生产流程

  HPMC植物空心胶囊是赫尔希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HPMC植物胶囊在符合医药GMP标准的洁净环境中生产。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

  4、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每年度末根据销售预测计划及客户订单、当期库存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据此结合各种产品单位原料消耗量以及下年度的原料价格走势预测,编制下一年度大宗主要原料采购计划,并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年度开支预测依据。日常采购以月采购计划为准,月末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原料使用计划,采购部核对原料库存情况以及当期价格,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做开支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筛选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原料质量合格,供货价格及结算条件符合公司要求,并与之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与厂区附近的供热企业签署长期供应蒸汽合同,明确约定供应数量、计量方法和计价方式,以管道输送方式采购生产所需蒸汽,并定期向供热企业支付价款。

  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普通原材料时,公司适时增加同类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以避免对单一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公司以询价或议价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通常情况下,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向上游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就近向供应商采购辅料;在确定采购订单前向多家合格供应商询价,根据询价结果与供应商充分议价,来确定供应商和最终订货价格。由于公司采购精制棉的数量较大、履约能力强,更容易获得价格或信用期的优惠。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产能、年度销售计划、订单定期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半年、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并依据年度生产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公司对大单订货采用不间断连续生产,并以自动化控制生产,保证了批次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公司的建材级、医药食品级产品分别在独立生产装置生产。医药级纤维素醚和HPMC植物胶囊按照GMP标准生产;食品级纤维素醚生产按照食品卫生相关规定执行,产品符合食用标准。

  公司的石墨类设备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除少量通用部件外,大部分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化工产品在国内市场以直接销售为主。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收取货款并安排发货,客户订单明确购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和发货等内容。

  石墨类化工设备主要采取面向最终用户销售的方式,公司与客户签署合同约定产品技术参数、加工、交货时间等,并将产品运输到客户指定的地点现场检验接收,为其提供安装技术指导。

  在出口销售方面,公司通过参加展会、向客户推介等方式取得国外客户订单,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出口产品。公司通过与国外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稳步扩大出口销售规模。公司将利用医药级纤维素醚的现有销售渠道,大力开发新的客户资源,面向国际市场销售HPMC植物胶囊。同时,为满足国内外客户订单需求,公司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向其他厂家采购部分建材级纤维素醚成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用于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始终致力于夯实主营业务发展,不断拓宽下游产业链延伸。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完善产品工艺,提升产品品质,逐步增加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直销大客户占比逐年提高,客户粘性日益增强;现场技改精益求精,本质安全日趋提升,综合成本明显下降,产品毛利率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0年,公司在抗击疫情的同时,为减少疫情对经营带来的影响,及时复工复产,利用国内外疫情时间差,及时调整国内外市场营销策略,最终实现经营业绩再上一个新台阶。公司本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下游产品双动能驱动,经营业绩屡创新高

  2020年,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30,888.80万元,同比增长17.62%;营业利润29,456.69万元,同比增长58.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23.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40.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19%。其中:纤维素醚事业部实现营业收入完成101,266.12 万元,石墨设备事业部实现收入3,541.98万元,子公司赫尔希胶囊实现收入19,952.13万元,年销售各类胶囊91.63亿粒;子公司福川化工实现收入13,965.19万元。

  2、植物胶囊、植物蛋白人造肉多点投资,产业链布局更加完善

  子公司赫尔希公司分两次共投资3.05亿元,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及智慧化提升,并对胶囊输送设备及研发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新建34条生产线,在提升植物胶囊产能的同时,可实现生产系统的全面智慧化提升,项目全部完成后,植物胶囊产能可达350亿粒/年,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保证竞争优势持续扩大;公司投资1500万元,与高起共同设立米特加(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进军植物蛋白人造肉市场,公司食品级纤维素醚下游产业链延伸,推动产业链布局更加完善。

  3、完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于2020年7月报送证监会受理,2020年10月证监会审核通过,2020年11月完成发行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发行股票10,638,297股,发行价格为14.10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亿元,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效缓解了日常经营及新建项目带来的资金压力。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截止2020年底,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银行专户已完成注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6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0.02%,主要是公司积极应对国内外新冠疫情,对外加大国内外市场开发力度,对内加强安全环保管控及技术研发,优化提升生产工艺,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等因素影响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

  说明: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 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会计估计变更

  ■

  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公司按照工资薪金总额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近年来随着公司职工人数增加,工资薪金总额的大幅增加,计提未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增大,为更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拟调整计提比例。公司原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为2.5%,调整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变更为1.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 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于2020年01月17日取得了淄博市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放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RE6G1XK。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04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毕于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决策和依法运作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年,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30,888.80万元,同比增长17.62%;营业利润29,456.69万元,同比增长58.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23.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40.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1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融资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综合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按以下形式及金额发放:

  ■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毕松羚、谭在英、杨丙刚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3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赫达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山东赫达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05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5日以电话、书面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田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年,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30,888.80万元,同比增长17.62%;营业利润29,456.69万元,同比增长58.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23.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40.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55万元/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因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且第一个、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60%解除限售,故回购价格由11.36元/股调整为5.39元/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0股调整为15,360股,回购金额82,790.40元。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尚需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及办理注销手续外,已履行的回购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回购事项完成后,激励计划将按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08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2,234,001.26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20,357,638.96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76,075,776.00元以及2020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826,656.60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9,689,207.62元。

  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200,827,73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转增7股。预计转增股本140,579,41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41,407,153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同时,考虑到公司41000吨/年纤维素醚项目正处于快速建设期,尚有大量建设资金需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并且,公司植物胶囊项目、植物蛋白人造肉项目等下游产业链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需做好相应资金储备。因此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考虑到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经营发展需要,不进行现金分红有利于保证公司各项投资及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也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非公开发行10,638,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87.7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3,311,922.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6,688,064.78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5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808,659.08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120,594.3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劵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1903152710699

  账户余额:0元

  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

  ■

  ■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1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历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办公司2021年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费用拟定为55万元/年,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2013年4月,经财政部批准,由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有关业务部及其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的。设立时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6月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改制前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前身为山东会计师事务所,隶属于山东省财政厅,成立于1987年12月。1993年8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业务资质:1993年8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际会计网络HLB国际(浩信国际)的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拟签字会计师为:罗炳勤先生和陈涛先生,从业经历见后。

  (三)业务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

  (四)执业信息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罗炳勤先生从业经历

  罗炳勤先生,1998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从业经历

  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3)拟任签字会计师陈涛先生从业经历

  陈涛先生,2014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五)诚信记录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通过对《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2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HEAD Solutions S.A.(以下简称“赫达西班牙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3,125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2.36万元(赫达西班牙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注册成立);与关联方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赫达美国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12,93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065.80万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赫达西班牙公司、赫达美国公司均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故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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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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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赫达西班牙公司的基本情况

  HEAD Solutions S.A.(山东赫达(西班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西班牙卡斯特利翁市设立,由公司与MERCADOS Y COMERCIOS ASIATICOS, SL(以下简称M&C)共同出资,赫达西班牙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欧元,公司与M&C各持股50%。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欧洲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088,598.13元,净资产为6,890,746.50元;2020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129,066.08元,净利润 - 1,134,253.5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赫达美国公司的基本情况

  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在美国设立,由公司与Michael Chen共同出资,赫达美国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美元,公司拥有赫达美国公司40%的股权。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美国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400,475.84元,净资产为19,014,909.25元;2020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106,577,249.22元,净利润6,331,146.3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赫达西班牙公司为公司持股50%的联营企业,赫达美国公司为公司持股40%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因公司向其销售产品,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赫达西班牙公司、赫达美国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能够保证公司良好的销售渠道,公司与各方的既往业务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故上述关联交易仍将继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赫达西班牙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注册成立,受疫情影响,尚未全面开展运营,因此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市场行为与经营实际,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1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风险较低,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需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出口业务所占比重为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一、2021年度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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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目前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通过远期结汇操作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和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2021年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业务期间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中心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专门的内控制度,对远期结售汇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了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真实交易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收(付)款;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收(付)款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的当期外币资产、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相匹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同意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烟台福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川公司”)、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赫达”)及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尔希公司”)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概况

  为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加快各子公司项目建设进程,解决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为福川公司、淄博赫达及赫尔希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实际担保发生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授权额度内予以确认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烟台福川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18日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经济开发区汾河路41号

  法定代表人:毕耜新

  注册资本:78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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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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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7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支脉河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邱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下转B064版)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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