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对本次反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反担保对象上海电气的未来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该次反担保行为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公司累计购销交易发生额为34,556.82万元(不含税)。
八、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授权提供反担保额度为558,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93%,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08,368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
本次反担保事项经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58,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93%。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是因上海电气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发生,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反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系接受上海电气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并由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上述事宜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的上述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电气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授权单位: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
●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情况概述
为满足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融资机构审核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船厂”)、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国能”)2021年全年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其它融资活动等事项中授予共计不超过185亿的融资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授予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为:
■
二、各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额度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03676365K
(2)法定代表人:俞铮庆
(3)注册资本:86937.5282万元人民币
(4)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038,790 万元,净资产为 308,648万元,营业收入为 771,2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952万元,资产负债率89.84%。
2、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4224306E
(2)法定代表人:韩臻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1765号153室
(5)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咨询、热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设以及上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电力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租赁,电力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销售,承包境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焦炭、橡塑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木材、一般劳防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机电力资产总额为2,208,430万元,净资产为108,667万元,营业收入为456,0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1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08%。
3、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7262066X7
(2)法定代表人:王胜
(3)注册资本:87204.9万人民币
(4)住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橇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家工、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张化机资产总额为446,924万元,净资产为123,434万元,营业收入为222,502万元,净利润为9,0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38%。
4、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835905545C
(2)法定代表人: 左军良
(3)注册资本: 7200万人民币
(4)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工业集中区伟业路12号
(5)经营范围: 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旗船厂资产总额为24,095 万元,净资产为7,112万元,营业收入为26,324万元,净利润为2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48%。
5、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8135258736X4
(2)法定代表人: 王佐
(3)注册资本: 34700万人民币
(4)住所: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人防大厦325
(5)经营范围: 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门鑫能资产总额为 219,709 万元,净资产为 48,462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8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94%。
6、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9973264XR
(2)法定代表人:林钢
(3)注册资本:2528.06万人民币
(4)住所:南宁高新区创新东路一号西能大厦六楼601、60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危险废物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西国能资产总额为94,555万元,净资产为18,789万元,营业收入为36,824万元,净利润为2,0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13%。
三、融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于2021年全年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事项,截止本公告日,具体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控股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上述提供融资额度事项。
五、对外融资中的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过融资逾期事项,以上融资额度将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002564 股票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电气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750,0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35,640.95万元。2021年度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电气及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360,000.00 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6,237.17万元。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司文培先生、储西让先生、夏斯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在股东大会上回避投票。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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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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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565082B
3、注册资本:1515246.1836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锂离子电池、电源系统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工业设计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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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摘录自上海电气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公司131,290,07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合计取得公司30.34%股权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电气是一家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主导产业聚焦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智能、互联于一体的技术集成和系统解决方案,拥有雄厚实力,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结合子公司中机电力及控股股东实际情况,2021年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也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电气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预计2021年交易额不超过750,00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电气及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预计2021年交易额不超过360,000.00万元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人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如没有市场可比公允价格的,按照招投标比价采购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市场可比公允价格或不能采取招投标比价采购的,按照公平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原材料、设备、劳务等交易的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原材料、设备、劳务等交易,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需求,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权限,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的,有利于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询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人员。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天沃科技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唐海燕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董事会提名陶海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海荣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陶海荣先生简历如下:
陶海荣,1975年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法律专业硕士,工学学士。曾任职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任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一级权益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特聘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实务导师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海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8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该等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监事,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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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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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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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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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业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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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
众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概况,受到行政处罚 2 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9 次。
拟签字会计师郝世明、豆国梁,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德伟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作为天沃科技的年报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尽职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其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众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1)公司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本次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的议案》,同意聘任荣光磊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审计风控部部长荣光磊先生简历如下:
荣光磊先生,男,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14年7月至2019年8月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0年6月至今兼任子公司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兼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及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2021年2月至今兼任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光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顾琛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副总经理顾琛钧先生简历如下:
顾琛钧先生,男,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水工部工程师、水工部主任助理,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事业部水工部副主任、设计事业部水工部主任、设计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水工部主任、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审计风控部(原审计监察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琛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6:《关于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21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21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议案9:《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0:《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1:《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2:《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影响的议案时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议案4、议案6-12的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
3、议案1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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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1年4月2日9:0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法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人:闵雨琦
电话:021-60736849
传真:021-60736953
特此通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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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7日14:00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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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