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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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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1-014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3月15日收到非独立董事于宗振先生提请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辞职后一定期限内仍需履行部分忠实义务。

  于宗振先生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在公司担任其他经营性职务,上述事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影响公司既定的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计划。

  于宗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于宗振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于宗振先生任职期间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正版)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陕西黑猫

  股票代码:601015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长城国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3楼315-0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9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3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黑猫”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黑猫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长城国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3楼315-01号

  法定代表人:韩卫东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外)。(未按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年06月0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P9TD38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8%;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9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010-680858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减持持有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此次减持后,高端装备基金持有上市公司4.99%的股票,信息披露人不再是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尚余81,326,515股未处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陕西黑猫股份85,526,315股股份,占陕西黑猫总股本的5.2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陕西黑猫股份81,326,515股股份,占陕西黑猫总股本的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高端装备基金持有陕西黑猫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与陕西黑猫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一年内与陕西黑猫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截止披露日止,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的高端装备基金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陕西黑猫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长城国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2021年 3 月  15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长城国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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