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29次工作会议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