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老白干酒      公告编号:2021-002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21年3月1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彦龙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2021年3月10日,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签订了《土地收购协议》,根据衡水市政府城市规划需要,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13号(南厂区)的土地将由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主要收储的资产有:

  1、土地:(1)衡国用(2008)第0021号,面积186,679平方米,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2)衡国用(2008)第0023号,面积6,952.94平方米,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2、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共计3,526.68平方米。

  本次拟收储资产净值为6,680.1118万元,经评估,补偿价款总计27,382.42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收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老白干酒      公告编号:2021---003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根据衡水市政府城市规划需要,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13号(南厂区)的土地将由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主要收储的资产有(一)土地:1、衡国用(2008)第0021号,面积186,679平方米,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2、衡国用(2008)第0023号,面积6,952.94平方米,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共计3,526.68平方米。

  本次拟收储资产净值为6,680.1118万元,补偿价款总计27,382.4208万元。

  二、决策程序履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收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交易对方

  1、名称: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

  2、住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中路102号

  3、宗旨和业务范围:按土地收购计划对市“优二兴三”、破产、困难企业的存量土地实行收购,经营和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及无主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通过抵押货款等形式从金融机构取得土地收购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四、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由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土地位于河北省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13号,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1、衡国用(2008)第0021号,面积186,679平方米,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2、衡国用(2008)第0023号,面积6,952.94平方米,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共计3,526.68平方米。

  4、上述资产的价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上述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没有设定抵押权或被法院等有权机关依法查封及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进行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 评估及补偿情况

  1、土地评估情况

  经公司与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聘请的衡水永兴房地产评估公司、河北瑞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两家专业评估公司对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13号(南厂区)的土地资产进行评估,取该两家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评估价,土地的总价值为12,538.5535万元,其中:1、衡国用(2008)第0021号,面积186,679平方米,经评估土地收购价确定为649元/平方米,总价为12,115.4671万元;2、衡国用(2008)第0023号,面积6,952.94平方米,经评估,土地收购价格确定为单价608.5元/平方米,总价423.0864万元。以上两宗土地的收购价格共计12,538.5535万元。

  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评估情况

  经公司与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聘请的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正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两家专业评估公司对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13号(南厂区)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资产进行评估,取该两家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评估价,上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总价值为14,843.8673万元。

  经评估,上述涉及收储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共计27,382.4208万元。

  六、 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3月10日,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签订了《土地收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收购价款总计27,382.4208万元。

  2、土地交付标准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衡水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的通知要求,公司尚需完成上述土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确保交付土地无污染源。

  3、补偿方式

  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上述公司土地与地上附着物价格经市政府批准后,补偿费用在财政拨付到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账户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80%,搬迁完毕后付清剩余的20%。

  七、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拟收储范围内资产均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本次收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根据初步测算,本次土地收储公司将获得补偿款人民币27,382.4208万元,土地收储完成后,预计实现收益约2.07亿元(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如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八、风险提示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衡水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签订的《土地收购协议》;

  4、 土地评估报告;

  5、 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