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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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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2020年8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涉及新增股份147,613,238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613,324,339股变更为760,937,57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613,324,339元增加至760,937,577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1 年1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赵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赵亮先生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总经理变更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近日,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赵亮先生,注册资本变更为76093.7577万元。公司本次变更后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019651838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亮

  注册资本:76093.7577万元整

  住所: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成立日期:1991 年10月10日

  营业期限:1991年10月10日至******

  经营范围:机器人系统、智能生产线及人工智能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销售与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及维护;利用自有资金对宾馆、旅游、餐饮、娱乐行业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4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236,685,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04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36,599,1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93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8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苗晨、高慧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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