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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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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3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3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鹏华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柜台渠道开展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持有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4月12日。

  二、适用基金

  ■

  三、优惠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渠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部分指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如上表)转换转出为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转换转出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1)转出基金赎回费,仅缴纳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投资者转出基金时,以基金持有时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基数乘以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即为最终支付的赎回费率。

  (2)涉及的申购费补差费用不变。

  (3)转出基金赎回费标准具体请参见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转换转出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对上述基金进行转换转出操作的投资者,不含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转换转出不享受以上优惠。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柜台渠道开展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持有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4月12日。

  二、适用基金

  ■

  三、优惠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渠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部分指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如上表)转换转出为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转换转出费率享受如下优惠:

  (1)转出基金赎回费,仅缴纳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投资者转出基金时,以基金持有时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基数乘以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即为最终支付的赎回费率。

  (2)涉及的申购费补差费用不变。

  (3)转出基金赎回费标准具体请参见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转换转出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对上述基金进行转换转出操作的投资者,不含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转换转出不享受以上优惠。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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