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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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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1-012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作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

  (1)该项目合同款项分阶段、按比例、根据相关考核达标情况向公司支付,存在回款周期较长或不能足额收取的风险;

  (2)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地震、台风(10级大风以上)、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系统集成”)签订《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智能交通建设采购项目合同》,由公司承接该区域的配套网络及安全体系建设、AI交通体系建设、基础支撑建设、交警指挥分中心建设及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本合同含税总价为55070077.44元。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辉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类似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过交易。

  3、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公信力,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较低。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乙方: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及金额

  项目建设内容:配套网络及安全体系建设、AI交通体系建设、基础支撑建设、交警指挥分中心建设及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55070077.44元。

  2、合同标的交付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警指挥分中心实施方案和深化设计方案,并通过甲方审核;3个月内完成台车临时入境牌证电子化、交警指挥分中心部分建设;9个月内通过项目初验。初验通过后,试运行至少3个月后通过项目终验,维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3、付款方式

  本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及设施全部进场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项目初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终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本项目剩余25%的合同价款分五年支付。

  4、售后服务、维保及培训

  维保期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定期巡检、故障修复、更新升级、人员培训等后续服务。

  5、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已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各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公司的市场地位与行业影响力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并为公司下阶段的发展奠定市场基础。

  五、风险提示

  (1)该项目合同款项分阶段、按比例、根据相关考核达标情况向公司支付,存在回款周期较长或不能足额收取的风险;

  (2)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环境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地震、台风(10级大风以上)、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中移系统集成签订的《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智能交通建设采购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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