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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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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1-004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1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本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1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本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1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1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1-005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1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二、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1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为正常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议案关联监事刘晓宁回避表决。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1-006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和周转资金,为公司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2021年度华远集团将继续为公司提供同样的资金支持,下述《关于2021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和《关于2021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即基于该情况下作出。

  (二)、交易概述:

  1、关于2021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1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1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1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李涛、王巍、朱海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进行融资,支持公司发展。担保费费率不高于0.8%,接近市场担保费率的低限,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2021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华远集团提供周转资金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资金使用成本收取原则合理,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两项关联交易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华远集团成立于1993年9月,注册资本为136,175.4979万元,主要从事投资与投资管理业务。目前持有公司46.40%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定价政策及依据:

  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2、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定价政策及依据:

  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同期市场利率。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2021-00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6日

  至2021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1年3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 登记时间:2021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2:00-4:30。

  (三) 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B座2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 010-68036688-526/588

  传真: 010-68012167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当日另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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