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及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园”)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并于近日分别收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31001244
发证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企业名称: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31000406
发证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有效期:三年
批准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上海科特及上海长园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三年内(即2020 年、2021年、2022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上海科特及上海长园2020年度已按照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