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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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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1-021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协议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最终合作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尚存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的资金情况,合理安排上述项目的投资进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近日,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未来,双方将通过战略协同、业务合作与共同推进特定项目等方式加强合作,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互利双赢、协同发展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峰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等。

  长江环保集团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三峡集团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实施主体和重要抓手,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以城镇污水处理为切入点,全面参与实施长江经济带11省市生态环境修复,积极探索生态环保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长江大保护新模式新机制的形成和推广,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双方遵循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市场化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通过战略协同、业务合作与共同推进特定项目等方式加强合作,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互利双赢、协同发展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内容

  1.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共同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近期重点在南昌等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上展开合作。

  2.长江环保集团充分发挥在项目、资金、管理、人才、商业模式设计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资源。公司在充分认可并支持长江环保集团的治水理念、确保工程高质量和运营高标准的前提下,以资产并购、施工建设、设施运行等方式参与项目合作。

  3.双方同意在江西省及周边省份区域开展深入合作。

  (三)工作机制

  双方建立高层会晤机制和工作层面推进机制。通过双方高层领导互访及会晤,不断充实双方合作领域,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和推动双方合作的深化落地。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双方承诺保守商业秘密和诚信。合作过程中知悉和取得的双方信息与资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本协议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根据需要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本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以后年度业务结构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合同的签订、审批和项目的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长江环保集团为长江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施主体。本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提升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长江环保集团成为公司战略合作方,有利于公司在江西省及周边省份区域范围内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的合作项目,不断提升企业的规模体量和市场占有率,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与大型央企搭建战略协同关系,最大化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公司有信心将在“十四五”期间拉响新的发展引擎,重点发展核心城市圈及周边的一批重大重点项目,并采取资产并购、施工建设、设施运行等方式积极探索未来环保项目的创新经营之路,促进公司业绩增长、提高股东回报。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协议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最终合作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尚存不确定性。

  (二)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三)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分阶段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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