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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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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7日以现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单个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不超过8,697.7832万股(发行前总股本的5%)。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186.6994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上限及发行价格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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