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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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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但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华创证券增资,以增加华创证券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对华创证券增资后,华创证券对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具及其他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以下事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意见,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批准的情况及市场情况,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撤回或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或申请;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事宜,制作、修改、完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支付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和保荐相关的各项费用,完成其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5、如果公司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是否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况下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编制、申报、反馈、备案、审批等一切相关手续;

  6、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具体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以及开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依法获得核准后,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9、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及上市等一切相关事宜;

  10、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11、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拟定于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创阳安”)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0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的普通股股数时,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39,556,64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

  4、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21,866,994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5、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披露的数据,即分别为6.58亿元和6.33亿元;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相关数据下降10%、持平、增长10%;

  6、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2021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及2021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资产净额将大幅提高,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股本总额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在短时间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

  1、应对行业竞争,实施公司战略目标

  随着证券公司核心竞争能力转向金融科技、资本实力、风险定价能力等,龙头券商凭借资本、资源、成本和人才优势,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加剧,中小券商生存空间受到挤压。2019年度,前10大券商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42%,净利润占全行业比重达到53%。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证券公司不断通过IPO、重组配套融资、再融资等方式,提升资本实力,拓展业务规模,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

  为突破市场竞争困境,公司确立了建设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开发运营商、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服务商、深耕产业服务实体的产业投行三大目标,积极寻求新发展路径。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增强资本实力是公司应对行业竞争、提升盈利能力、实现战略目标的迫切需求和必然选择。

  2、壮大资本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在证券行业传统业务竞争加剧,佣金水平持续降低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指导政策鼓励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发展,证券公司正从过去依靠通道佣金的业务模式逐渐向以资本中介型业务为代表、与其他多元业务条线协同发展的综合型业务模式转型。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已经成为证券公司利润增长点,提前布局和投入多元业务条线有利于支撑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业务的开展需大量资本金,只有资本实力强大的证券公司才能把握发展机遇。

  近年来,华创证券转型成效逐步显现,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对经纪业务传统通道业务收入占比降低,证券自营业务以及以信用交易为主的资本中介业务收入快速增加,对业务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但截至2020年末,华创证券净资本为109.06亿元,行业排名第43位,与领先券商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净资本规模已成为制约相关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次定增将进一步补充华创证券净资本,满足各类业务尤其是投资业务、资本中介业务的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3、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净资本规模决定了证券公司抵御风险能力。《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各类风险。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内资本市场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环境变化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增强华创证券资本实力,确保持续满足净资本监管要求,提升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4、加大科技投入,构建长效竞争优势

  随着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支付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及各产业深入应用,各行各业的组织方式、交易方式、商业模式将发生深刻变革。实体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经济场景中业务模式与业务能力的升级蝶变,是实体企业重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持续更新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一个全方位数字化的社会经济形态,必将催生新型数字资产,重塑金融服务模式,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资本市场。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公司须加大资金投入,聚集科技、产业及行业人才,组织技术研发,加快金融科技产品的研发、部署实施、运营维护及升级迭代,以构建长效竞争优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行性

  1、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备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盈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经营运作规范,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019年1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53号(财税金融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指出多渠道充实证券公司资本,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支持行业做优做强。支持证券公司在境内外多渠道、多形式融资,优化融资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随着《证券法》的修订完善和行业监管政策的逐步调整,以净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不断深化,政策支持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改善盈利模式、加强风险控制。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创新业务的持续扩张,华创证券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顺应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华创证券增资,以增加华创证券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证券自营业务;(2)信用交易业务;(3)股权投资业务;(4)资产管理业务;(5)信息系统建设;(6)偿还债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产规模将有效提升,并带动与之相关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人才的吸引、激励、培养和使用,已经组建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证券从业队伍,并覆盖各业务条线,同时根据市场化原则,建立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机制和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目前,公司员工队伍整体年龄结构合理,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技术方面,近年来,公司积极加强信息技术系统的建设,致力于构建安全科学的信息技术运行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公司数据中心、做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配套、引进和培养优秀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等。目前,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技术治理架构,为科技金融的后续发展打下基础。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持续保持高效稳定运行,有力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市场方面,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持续发展,公司在固定收益业务、研究业务等领域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在巩固既有优势业务的基础上将继续积极开拓其它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虽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但公司募投项目效益实现需一定过程和时间。如果未来公司业绩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向华创证券增资,以增加华创证券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具体用于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股权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偿还债务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强化风险管理,实现公司业绩稳健发展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强监管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将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管理能力,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不断强化合规与风险管理水平,在严守合规底线,不触碰监管红线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前瞻性、主动性、及时性管理,实现风险管理为公司创造价值。

  (五)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7日以现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单个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不超过8,697.7832万股(发行前总股本的5%)。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2,186.6994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上限及发行价格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但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华创证券增资,以增加华创证券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对华创证券增资后,华创证券对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3日

  至2021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代理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5)基金、信托产品、资管产品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资产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资产管理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产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产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6)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3月17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A层董事会办公室

  4、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沪市股票账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巫兰女士   姜敏斐先生

  电话/传真:(010)66500840

  电子邮箱:hcyadb@huachuang-group.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A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14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向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8号)文核准,向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位股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5,742,193股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547,211,891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7,36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148,681.00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7,851,319.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3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40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目前此账户已注销。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向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2016年12月26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全部汇入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由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用于补充华创证券资本金,华创证券资本金得到充实后,其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净资本均大幅提高,其业务拓展及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投入的营运资金既包含其原自有自筹资金,也包含新补充的资本金,因此,本次新增资本金实现的具体效益难以单独拆分核算。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华创证券股权,标的资产华创证券的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一) 标的资产权属变更

  2016年9月1日,华创证券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华创证券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二) 标的资产账面变化情况

  华创证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续表)

  ■

  注:除华创证券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财务数据均经审计,下同。

  (三) 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增加了华创证券资本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创证券的净资产为11,209,510,023.09元,净资本为11,458,737,977.3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创证券的净资产为10,582,724,685.09元,净资本为10,367,802,672.9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创证券的净资产为10,790,764,022.84元,净资本为10,970,686,627.5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创证券的净资产为11,378,669,779.01元,净资本为9,938,996,567.40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华创证券的净资产为11,761,177,434.12元,净资本为10,119,281,068.78元。

  华创证券的净利润稳步增长,2016年度9-12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6,892,292.27元;2017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94,871,296.56元;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34,713,942.78元;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1,052,732.33元;2020年度1-9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18,153,304.26元。

  注:除华创证券2020年度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财务数据均经审计,下同。

  (四) 标的资产效益贡献

  ■

  注:华创证券于2016年9月1日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标的资产效益贡献2016年数据仅为华创证券2016年9-12月利润表数据。

  五、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二〇二一年三月七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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