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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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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投资42,334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提升公司稀土磁性材料的产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预计于2023年达产,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约为8.84亿元,年平均税后利润约为8,470万元。

  详见公告:临-2021-012《厦门钨业关于下属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研发大楼的议案》。会议同意投资3,550.45万元,建设一栋研发大楼,该项目为主体项目配套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满足公司的快速发展需求。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00吨高性能

  稀土永磁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42,334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稀土”)拟投资42,334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可祥

  注册资本:161,370万元

  设立日期:2000年3月3日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福建省长汀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

  经营范围:稀土化合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发光材料、钕铁硼磁铁合金、钕铁硼磁体以及其他稀土深加工产品、钛酸钡及其相应的电子材料、新材料生产、加工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及相应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技术咨询;电镀、电镀加工;电镀、检测等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稀土、环境、化工材料、废料及产品的检验;稀土类检测技术咨询及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汀金龙总资产222,537.96万元,净资产162,743.3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46,341.28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101.60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42,334万元,在长汀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投资建设年产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基地。本项目用地面积43.5亩,约2900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681.3㎡,建筑占地面积约20901.2㎡。整体规划拟建1栋立体式厂房,以及依托原6000吨现有设施建设配套的循环水站、变电站、供气站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42,3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为36,28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045万元。

  (六)资金筹措方式: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七)项目建设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约2年,预计2022年底项目建设完成。

  (八)项目经济评价

  本项目预计2023年达产,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8.84亿元,年平均税后利润8,470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6.92年,财务内部收益率19.66%,本项目盈亏平衡点为设计能力的71.7%(即年产量达到2869吨)。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通过进一步扩大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产能,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扩张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稀土板块的整体竞争力,加快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发展。

  本次投资将分两年实施,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受宏观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变化、项目审批进度、原材料价格变化、产品认证周期长、人才流失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存在项目进度或者项目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针对主要风险,公司将发挥产业链优势,应用先进技术,提升产品品质,通过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备查文件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吉田谕史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邓英杰女士、董事侯孝亮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8人,监事许继松先生、监事齐申先生、监事陈光鸿先生、监事张真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监事深谷芳竹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与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与日本联合材料公司及TMA Corporation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与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与福建省长汀虔东稀土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与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其中,议案1.01《关于2021年度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1.02《关于2021年度与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议案1.03《关于2021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1.07《关于2021年度与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议案1.04《关于2021年度与日本联合材料公司及TMA Corporation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光辉、许智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厦门钨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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