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3月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48.67万股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舜天”、“公司”)已于2021年3月3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月29日。

  2、授予数量:648.67万股。

  3、授予人数:77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0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授予之后的缴款过程中,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79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2万股。调整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55.19万股变更为648.67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7、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和监事。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天衡验(2021)00019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21年2月5日,贵公司已收到7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壹仟玖佰伍拾贰万肆仟玖佰陆拾柒元整(¥19,524,967.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陆佰肆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6,486,7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壹仟叁佰零叁万捌仟贰佰陆拾柒元整(¥13,038,267.00)。

  截至2021年2月5日,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3,282,774.00元,累计股本为443,282,774.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648.67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3月3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36,796,074股增加至443,282,774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授予前共持有公司股份218,278,355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9.97%;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49.24%。故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24,967.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1-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