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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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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3月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3日和2021年3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标准。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均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3日和2021年3月4日)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书面问询,有关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公司原燃料和钢材市场价格波动运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核查,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钢集团均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股票买卖情况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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