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4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的函件,获悉国大集团所持有的36,0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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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国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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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2、相关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