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2日、3月3日、3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2日、3月3日、3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已刊登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及2021年2月份产销数据快报(详见临2021-002号、临2021-009号公告)。2021年2月,公司产品产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一方面是因为产品市场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产品产销量基数较低。公司产品销售受市场影响存在波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