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家如:
因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期货)涉嫌违法违规一案,你是新纪元期货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我局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1〕1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告知书(联系电话:025-84575598)。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你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或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请求,我局将依照前述告知书所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