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特材”)及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广大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钢铁”)、江苏广大鑫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国贸”)、张家港市钢村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村回收”)、如皋市宏茂铸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茂铸钢”)、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茂重锻”)自2020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4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2,281.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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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2,281.89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2,181.89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