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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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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11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西村能源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压缩产业链条,精简法人数量,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西村能源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村能源站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西村能源站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承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伍竹林

  3、注册资本:272,619.66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0-32楼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日期:1992年11月13日

  7、经营范围:从事能源(电力、煤炭、油品、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综合能源业务)、节能、环保等业务的投资、管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物资、设备、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物流业、城市公用事业、工业、商业的投资和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与主业相关的金融服务业。融资租赁业。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38,542.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14,264.56万元,2019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554.02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22,089.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73,208.95万元,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742.06万元。

  (二)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发展西村能源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菁

  3、注册资本:2,500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2908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0年5月21日

  7、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电力供应。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40.32万元,净资产为1,052.29万元,2019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45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18.21万元,净资产为1,030.18万元。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11万元。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西村能源站公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西村能源站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3、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4、吸收合并的范围:合并完成后,西村能源站公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登记注销等手续。

  7、吸收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保持不变。

  8、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西村能源站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西村能源站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12号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物流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广发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对发生资产减值的上述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235.67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参股30%的同煤广发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大同60万吨/年甲醇项目,以生产甲醇作为清洁环保型替代燃料。项目于2009年9月动工建设,目前已建成并运营一期工程60万吨/年,总投资约393,427.26万元。截至目前,能源物流集团共向同煤广发公司注资287,923,293元,持有同煤广发公司30%股权。

  受产业政策变化影响,同煤广发公司经营不及预期。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约为15,235.67万元,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同煤广发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可回收金额小于0。按照谨慎原则,公司拟对同煤广发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15,235.67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235.6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235.67万元。

  四、 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

  五、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价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并履行了相关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09号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1年3月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李光董事委托吴旭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2021-2025)》。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面向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绿色能源产业,为社会提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实现企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十四五”期间,公司围绕“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大型绿色低碳能源企业集团”的战略定位,实施“三大倍增任务”—投资总额、装机规模及天然气供气量实现倍增。公司业务范围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基础向全国范围及海外地区拓展。推动产业布局从清洁能源为主向绿色低碳能源为主转变;推动发展模式从产业运营型为主向产业和资本联合互动型转变;推动业务模式从生产、贸易型为主向生产、贸易、创新和综合服务复合型转变。

  二、《关于通过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西村能源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聘任马素英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马素英女士简历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马素英女士简历

  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9年9月至2001年10月在新港港务公司财务科工作,历任实习生、会计、副科长;2001年10月至2004年2月在广州港务局财务会计处工作,历任会计核算科科员(按副科级管理)、财务管理科科长;2004年4月至2011年3月,历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副部长、结算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会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2011年3月至2021年2月,历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其间:2020.05.25-2020.9.24借调市国资委党委第一巡察组任副组长);2021年2月至今,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10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形成《关于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同意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3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9日

  至2021年3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04室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7850968

  传真:(020)37850938

  联系人:姜云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1:

  授权委托书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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