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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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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祥化纤”)持有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8%。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股东中祥化纤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股东中祥化纤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股东中祥化纤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中祥化纤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中祥化纤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5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也即2021年1月1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1年2月,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16.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7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892,6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已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5,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为1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7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984,977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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