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1-01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投(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陈国芳、王丽梅、范艳华、洪银花、吴小丽、胡凯等6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嘉兴丰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各方签署了相关《合伙协议》,协议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为20,1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为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之一。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二、备案登记的完成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合伙企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登记。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amac.org.cn)的公示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嘉兴丰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兴投(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1年2月26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刊载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amac.org.cn)的私募基金公示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1-01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等资金,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2020年度回购股份”)。2020年度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2元/股。2020年度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1)。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0年度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6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2020年度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215,648股,占公司总股本8.23%,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8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6.0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度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2020年度回购股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