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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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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情况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1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日,公司2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

  冻结额度为32,703.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06.47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前期情况

  经核查,存在个别人员未经授权、未履行内部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形。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公司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分为以下三类:

  (一)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保证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共计对外开具票据金额3,500万元,其中500万元已被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败诉)。

  (二)以银河商贸对外开具由上市公司进行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共计对外开具票据金额3,000万元,上述票据已被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三)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共计对外开具票据金额24,845万元,其中公司对上述17,545万元票据不承担对外偿债义务,3500万元已被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200万元已被日照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200万元已被唐山市中天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起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按照原告撤回起诉处理),剩余3,400万元票据情况待核实。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4日、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11月9日、2019年12月11日、2020年9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已涉及的票据请求权纠纷案并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和《关于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2018-093、2019-009、2019-016、2019-132、2019-143、2020-103)。

  二、公司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进展情况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取得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2021)川0107民初3251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相关资料,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进行保证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类别中已被起诉金额增加82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核查的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所示:

  ■

  三、其他事项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2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32,703.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06.47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17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2021)川0107民初3251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公司近期发现涉及(2021)川0107民初3251号票据追索权纠纷,经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联系,于2021年2月26日取得该案传票、建议程序通知书等资料。公司将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并及时披露该案进展情况。

  2、截至公告日,公司2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

  冻结额度为32,703.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06.47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本案材料的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西藏发展”)近期发现公司涉及(2021)川0107民初3251号案件,经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联系,于2021年2月26日取得(2021)川0107民初3251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传票、简易程序通知书等资料。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瞬赐”)

  被告一: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远置商贸”)

  被告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2       30565100010820171102124******)的票据款人民币3,200,000元及逾期利息 (自2018年10月17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为人民币 118,320元;2019年 8月20日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0年7月19日为人民币120,822.23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2  30565100010820171107125******)的票据款人民币5,000,000元及逾期利息 (自 2018 年11月2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为人民币175,208.33元;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0年7月19日为人民币188,784.73 元)。

  3、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三)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2017年 8月31日,被告一仕远置商贸与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温金中心”)签订了《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挂牌登记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挂牌登记及服务协议》”),约定仕远置商贸拟通过温金中心交易平台挂牌登记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产品编号WJAWB-2017-XZFZ-SYZ -A l期起)。2017年8月31 日,仕远置商贸与原告深圳瞬赐签订了《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承销协议》(以下简称“《承销协议》”),并在《承销协议》的第 5.1 条约定仕远置商贸委托深圳瞬赐代收代付在其温金中心挂牌的“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的投资者本金与收益。此后,前述“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共计发行35,000,000元,在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l l月8 日深圳瞬赐通过温金中心向仕远置商贸支付了产品投资本金人民币35,000,000元。根据《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说明书》、《挂牌服务协议》、《承销协议》的约定,仕远置商贸挂牌的 “上市公司票据资产支持收益权产品”由仕远置商贸持有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质押担保,质权人为深圳瞬赐公司。

  2017年11月2日,案外人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三洲公司”)向仕远置商贸开具了一张票据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号码:230565100010820171102124******),并于同日对该票进行承兑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2017年11月3日,仕远置商贸依据《承销协议》将案涉汇票质押给深圳瞬赐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了背书登记。

  2017年11月7日,三洲公司向仕远置商贸开具了一张票据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230565100010820171107   125******),并于同日对汇票进行承兑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2017年11月7日,仕远置商贸依据《承销协议》将案涉汇票质押给原告瞬赐公司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了背书登记。

  2017年8月31日,被告二西藏发展同意为前述汇票提供保证,并于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7日分别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6月22日,三洲公司通过深圳瞬赐向投资者兑付了21,800,000元的投资本金,目前尚余13,200,000元投资本金未兑付。2019年7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川01民终1121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三洲公司应依据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2305651000 10820171106125******)向瞬赐公司支付票据款5,000,000元,仕远置商贸与西藏发展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产品的投资本金尚余8,200,000元未得到法院确认。

  上述汇票到期后,深圳瞬赐向承兑人三洲公司提示付款被拒绝,故对上述两 张汇票尚未得到偿付及未被法院确认的部分提起诉讼,行使追索权。

  (四)本案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4时。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

  ■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核实确认后若存在应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取得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 (2021)川0107民初3251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相关资料。经核查公司公告,未见公司就上述事宜召开过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上述票据系个别人员未经授权、未履行内部正常审批决策程序而开立。公司将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并及时披露该案进展情况。

  2、截至公告日,公司2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

  冻结额度为32,703.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06.47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0107民初3251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传票、简易程序通知书等材料;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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