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21-01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于2021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推选符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符全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及监事工作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标准如下:兼任公司相关职务的监事报酬,其薪酬依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此外,监事每人额外领取3万元(含税)/年的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监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为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0.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回购股份依法转让或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或注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回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21-016号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日
附件:简历
符全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学士学位。2013年4月加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美国安泰公司总经理,太阳计算机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方区副总经理、公司大中华区高级经理、全球客户运营中心大中华区总经理、亚太区高级经理等,并任甲骨文软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高级经理,云基地北京天地云箱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北京东方网信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本公告日,符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7日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7日
至2021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3月12日
(二) 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三) 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媛媛
电话:(8610)80986118 传真:(8610)80986020
邮箱: securities@teamsun.com.cn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依法进行如下议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推选王维航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维航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王维航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代双珠女士、郝锴先生、连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聘任的副总裁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聘任张秉霞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张秉霞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郝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郝锴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津贴标准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及董事、独立董事工作内容等,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标准如下:
1.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依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按 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此外,每人可额外领取5万元(含税)/年的津贴。
2.不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其津贴为8万元(含税) /人/年。
3.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含税)/人/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情况,并结合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情况安排如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为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0.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回购股份依法转让或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或注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回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21-016号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21-017号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附件:简历
王维航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获浙江大学信息电子工程系微电子学专业硕士学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现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香港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港交所,00771)执行董事以及Grid Dynamics Holdings董事。曾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第二、三、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北京软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
截止本公告日,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77,069,358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维航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代双珠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对外经贸大学资本运营专业 EMBA(企 业融资、并购及重组方向)。现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 华胜天成华南平台副总经理、软件应用事业部副总经理、企业通讯产品事业部总 经理,并曾先后担任华胜天成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代双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25,10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郝锴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 毕业。2019年8月19日起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1月16日起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曾任天津绿 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002887.SZ)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天津膜天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34.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897.SZ)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燊燃气控股有 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天津中融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分析师。
截止本公告日,郝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连旭先生, 1979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埃 塞克斯大学会计与金融学研究生学历。2021年1月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裁,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嘉实龙昇金融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川恒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连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松剑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民盟成员,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金融方向硕士学位。现任北京松沃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拥有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盟北京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委员等社会职务。在股权投资、重组并购等资本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截止本公告日,刘松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晨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获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商业硕士学位,美国华盛顿大学MBA学位。现任北京喜农云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CEO,北京源创超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曾任苏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CFO,北京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兼代理CFO,北京联合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首 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归国前曾先后任职于通用电气资本集团(GE Capital) 美国及亚太区总部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总部。
截止本公告日,崔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笑天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自动化工程师。现任深圳市优尼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部门经理。曾任辽宁国 际自动化有限公司自动化工程师、台湾研华科技销售工程师、艾默生电气(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销售经理、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软件解决方案业 务发展经理、优集(中国)有限公司数字化制造事业部副总裁、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数字化服务部总监、阿里巴巴YunOS事业群IOT基础设施部总监、浙江阿里巴巴机器人有限公司CEO。
截止本公告日,刘笑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进延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信息安全高级测评师。现任北京国信新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副理事长兼云应用分会副理事长、 政务信息化分会副理事长,中国信息协会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 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行业(私有)云安全能力者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大 数据安全技术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曾任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赵进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尤立群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具有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投资银行总部,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等,现任天津中况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止本公告日,尤立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尤立群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秉霞女士,1976生,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同时拥有会计学和国际税务学双学士学位。现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曾就职于太原市国税局、北京搜狐互联网公司、盛大无线等公司,从事互联网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十多年,熟悉US/HK/A股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在财务、税务、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方面的经验丰富。
截止本公告日,张秉霞女士持有公司250,000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下同)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下同)。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回复:(1)未来3个月内不存在增减持计划;(2)未来3个月至6个月及超过3个月之后的回购实施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期间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及回购实施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为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0.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
(七) 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1%。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回购1000万股计算,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且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公司股权的变化情况如下:
■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总资产为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亿元,流动资产为47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1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01%、2.04%、2.13%,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进行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十一)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王维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856,8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情形,且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二)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以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在回购实施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回复:(1)未来3个月内不存在增减持计划;(2)未来3个月至6个月及超过3个月之后的回购实施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期间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及回购实施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转让或注销。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有关情况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回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