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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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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996,427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9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4,496,4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503,57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342个获配账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9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996,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3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海目星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海目星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996,427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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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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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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