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投资事项的决策权限属于董事长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情况概述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延伸公司产业结构,并进一步开拓能源市场、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投资事项的决策权限属于董事长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股东情况
■
三、该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设立售电公司,符合当前国家加快推进售电侧改革政策要求;有利于公司借助当前电力市场改革契机,依托政策支持和区域优势,快速拓展在电力销售市场的相关业务,构建在配售电业务上的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