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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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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航基础”)股票收盘价格于2021年2月23日、2月24日、2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2021年2月26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鉴于公司2019年业绩亏损,且2020年业绩预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于2021年2月23日、2月24日、2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2021年2月26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前期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为积极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担保责任认定、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针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2021-024)。

  海南省高院已于2021年2月1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基础及20家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琼中海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三亚海航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博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25)、《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司法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027)。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2月18日起停牌,并已于2021年2月19日复牌。公司前期已经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截至目前,公司未获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三)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于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征询情况

  经向控股股东征询,对方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大额逾期本息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合并口径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利息金额合计为139.23亿元,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2月23日、2月24日、2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2021年2月26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

  截至2021年2月26日收盘,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25.29,滚动市盈率为-31.95,与同行业相比,盈利能力较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2,249,297,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础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2,249,296,96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7.56%。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6)。

  (四)重整风险

  前期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问题,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32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进展暨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2021年1月30日起一个月内)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13.9.2的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由于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4条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基础”,股票代码600515不变,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海航基础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为积极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担保责任认定、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针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2021-024)。

  目前整改方案正在持续推进,但因其实施需多方统筹、协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2021年1月30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13.9.2的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由于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4条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基础”,股票代码600515不变,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0,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风险警示情形的,需满足全部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风险警示。公司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但还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将在重整计划中通过担保责任认定、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等方式解决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重整进展详见本公告“四、重整进展”。

  四、重整进展

  海南省高院已于2021年2月1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基础及20家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琼中海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三亚海航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博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25)、《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027)。现就重整进展公告如下:

  1、法院于2021年2月1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2、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各位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于2021年2月19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海航基础及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特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做出指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自2021年2月10日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正式启动公司及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截至目前,债权申报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已有10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基础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322.24万元;

  已有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61.84万元;

  已有26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032.27万元;

  已有1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92.10万元;

  已有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20,982.19万元;

  已有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033.66万元;

  已有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05万元;

  已有10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7,772.06万元;

  已有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琼中海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2.70万元。

  已有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海建商贸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04.86万元。

  已有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8.61万元。

  已有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3,406.47万元。

  已有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20.88万元。

  已有4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三亚海航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452.86万元。

  已有1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成都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722.54万元。

  已有7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1,456.40万元。

  已有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365.54万元。

  已有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英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49.95万元。

  已有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南博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2,073.22万元。

  暂无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4、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海航基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具体会议细节将另行通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已经指导公司启动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梳理工作。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

  (三)咨询电话:0898-69961600、0898-69960275

  (四)电子信箱:jcgfdshbgs@hnair.com

  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公布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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