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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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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1-005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5日9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十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4日

  至2021年3月15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15:00至2021年3月15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2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1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可到公司证券部现场登记,也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6:0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参会规定: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内登记,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入场。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15:00至2021年3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6、联系电话:0411-83880485

  7、传真号码:0411-83880798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1-00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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