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金额:30,00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人民币通知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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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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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总理财额度包含首发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7号)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80,01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彤程转债”),共发行8,001,800张彤程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公司控股股东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认购彤程转债402,088,000元(4,020,880张),占发行总量的50.25%。公司控股股东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的一致行动人Virgin Holdings Limited认购彤程转债136,500,000元(1,36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7.06%。
2021年2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彤程转债800,18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的通知,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彤程转债800,180张,占发行总量的10%。本次减持完成后,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仍持有彤程转债2,420,520张,占发行总量的30.25%。Virgin Holdings Limited本次未减持。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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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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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半数以上董事的共同推举,由董事周建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Zhang Ning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卫东先生、汤捷先生、袁晓蕾女士、赵燕超先生、毛晓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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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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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程、杨妍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