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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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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黎仁超先生通知,因借款人未能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股份质押融资担保业务触发违约条款,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或“质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出质人、借款人、中诚信托等相关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了和解,同意借款人分期还款,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本息和相关费用;成都中院根据相关各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做出了中止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止执行裁定的基本情况

  因借款人未能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黎仁超先生质押给中诚信托的股份质押融资担保业务触发违约条款,中诚信托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成都中院根据中诚信托提交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执行证书受理了此案,执行标的为本金20,481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

  经出质人、借款人、中诚信托等相关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借款人分期按月还款、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中诚信托全部本息和相关费用。2021年2月18日,成都中院根据相关各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做出了中止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2021)川01执字498号)。

  二、有关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进展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黎仁超先生与中诚信托签订了信托贷款《股权质押合同》,黎仁超先生以其所持本公司股份7,164万股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此后,因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和经过几次展期,质押股份增加至21,620万股、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0日。有关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往期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相关公告。

  由于借款人未能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触发违约条款,中诚信托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出质人、借款人、中诚信托等相关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了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同意借款人分期按月还款、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本息和相关费用。

  截止本公告日,黎仁超先生所持有的21,620万股股份仍质押给中诚信托,质押状态未发生变更,直至借款人还款完毕。

  三、其他说明

  1、目前,借款人已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按期支付了截至本公告日应还款项,并将严格按和解协议约定支付后续款项。

  2、黎仁超先生承诺,以其全部个人资产为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全部还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该款项的按期归还。

  3、截止本公告日,黎仁超先生所持有的21,620万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和其他被执行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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