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1-00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暨股份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崇福锐鹰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崇福锐鹰二号)持有公司股份8,351,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5%;前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及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崇福锐鹰二号因自身资金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减持计划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1年2月25日,崇福锐鹰二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81,8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23,358股,合计减持3,505,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本次减持计划剩余1,494,842股将不再减持,崇福锐鹰二号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1:崇福锐鹰二号和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解除限售流通股2,074,347股,占公司总股本2.07%)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杭州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同受自然人杨富金控制。

  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期看好公司业务前景,暂无减持计划。

  注2:

  1.崇福锐鹰二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0日披露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崇福锐鹰二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5%。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3.崇福锐鹰二号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2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25,158股,占公司总股本1.23%。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崇福锐鹰二号和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20,5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2%。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同时结合合伙企业资产管理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经综合考虑,崇福锐鹰二号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