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1—003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21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高菲女士、范慧川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董事高菲女士、范慧川女士的任期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章勇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独立董事章勇坚先生的任期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1年5月7日)止。
3、会议在关联董事潘建华、虞伟强、单崇军、徐芳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涉及轻纺城股份公司征迁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1-005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1-006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人简历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菲,女,汉族,1986年11月出生,浙江萧山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历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
现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经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上实金融服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范慧川,女,汉族,1974年4月出生,浙江龙游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华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社保股权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负责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勇坚,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越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绍兴东方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现任浙江通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兼任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1-00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21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签订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涉及轻纺城股份公司征迁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
1、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沿线涉及商铺(1户)进行了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商铺补偿价格,以实际发生金额确定改迁项目补偿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创意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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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1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话委托登记不予受理)。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639号柯桥创意大厦2015室
邮编:312030
联系人:马晓峰 鲁 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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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1—00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涉及轻纺城股份公司征迁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纺城股份公司或者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城建设公司)就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涉及轻纺城股份公司下属北市场、东升路市场、东市场等外围与金柯桥大道接壤区域的相关征迁工作签订了《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涉及轻纺城股份公司征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征迁补偿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拟对大桥路面进行拓宽改造,须对金柯桥大道北市场沿线商铺1户拆迁,同时对北市场、东升路市场、东市场沿线电力专线、市场用水排水管道、消防设施、弱电管线、停车场收费岗亭、膜结构车棚等进行迁改。公司就上述事项补偿与中心城建设公司签订了《征迁补偿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2月19日公司与中心城建设公司签订《征迁补偿协议》,就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涉及公司所属北市场、东升路市场、东市场等外围与金柯桥大道接壤区域的有关补偿事宜达成一致。
鉴于中心城建设公司为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集团,持有轻纺城公司股份553,362,648股,持股比例37.75%)同为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是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群贤路2069号10楼
3、法定代表人:黄建国
4、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49010518X
7、登记机关: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建设。(凭资质经营)(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企业资产经营情况
主要从事柯桥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建设,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62,913.81万元,净资产1,289,849.08万元。2019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318.31万元,净利润36,202.43万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评估情况
(一)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
本次征迁补偿主要涉及商铺补偿及迁改项目补偿,具体定价如下:
1、北市场一户商铺
按照相关政策和绍兴宏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绍宏泰评报字【2020】第262号”确定的价值进行补偿,补偿费用为550万元。
2、其他设施设备改迁
其他设施设备改迁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中心城建设公司补偿给轻纺城股份公司。
四、征迁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
甲方:绍兴市柯桥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征迁基本情况
本次征迁涉及一户商铺拆迁和其他设施设备改迁
1、商铺
项目需拆迁轻纺城北市场一户商铺约20平方米。
2、其他设施设备改迁
(1)北市场
项目需迁改电力专线1条(由甲方联系电力部门落实迁改电力35KV,乙方配合)、市场总用水管迁改接头并接通至乙方(由甲方联系区水务集团负责落实实施),消防栓、探头若干等(由乙方牵头落实,甲方配合)。
(2)东升路市场
项目需迁改电力专线35KV 1条、10KV 1条(含4根电缆),由甲方联系电力部门落实迁改,乙方配合,104国道与金柯桥大道交错口花坛由甲方负责迁改。
(3)东市场
项目需拆迁东市场停车场收费岗亭、膜结构车棚及弱电管线、雨水排水管、绿化用水进水管、停车场西面花坛及护栏、探头若干等(以上项目由乙方牵头落实、甲方配合)。104国道与金柯桥大道交叉口花坛由甲方负责迁改、自来水管道(由甲方联系区水务集团负责落实迁改)、需迁改电力专线10KV 1条(含4根电缆)(由甲方联系电力部门落实迁改,手续乙方配合)。
(三)征迁补偿估算与结算
项目征迁费用估算为1200万元;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征迁预付款550万元,各项设施设备改迁费用由乙方提供清单并附协议进行结算;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征迁工作,并于每月15日前将当月发生的总费用上报甲方。甲方于次月15日前及时支付清该费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迁不会影响公司下属北市场、东升路市场、东市场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没有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为该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潘建华先生、虞伟强先生、单崇军先生、徐芳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函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绍宏泰评字【2020】第262号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