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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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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09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转股代码:191568 转股简称:新春转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洲新春”)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出具的《关于误操作卖出五洲新春股票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其于2021年2月23日因误操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南钢股份卖出股票的情况说明

  2021年2月23日,南钢股份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5万股公司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交易金额合计35.45万元。本次卖出前,南钢股份持有公司股票497.0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0%;本次卖出后,南钢股份持有公司股票492.0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

  南钢股份曾于2014年3月向公司出具《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函》:南钢股份持有五洲新春发行前已持有的五洲新春股份,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南钢股份承诺将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将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告知函》,上述事件系南钢股份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函的主观故意,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对本次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处理情况

  股东南钢股份在发现上述操作失误后及时通知了公司,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针对本次误操作的处理情况如下:

  1、南钢股份本次卖出的所得收益全数交至公司,收益计算方法为:(当日卖出价格-持有成本价格)*卖出股数=(7.09元/股-2.15元/股)*5万股=24.7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南钢股份相关所得收益。

  2、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南钢股份在出具的《告知函》中表示,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责令相关工作人员谨记相关承诺,在未来股份交易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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