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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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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04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2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2月24日,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截至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盘价为91.20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55.89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1.59倍,公司所处的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2.56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2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盘价为91.20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55.89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1.59倍,公司所处的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2.56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01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9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02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0.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064,1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690,066.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237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00.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400.8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300.60万股变更为4,400.8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结合公司本次发行实际情况,公司现拟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名称变更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03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0.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064,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690,066.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23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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