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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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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1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02月24日10: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02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4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27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03月12日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1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02月24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02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2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27元/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1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1年0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0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年04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年04月15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公告区域张榜方式以及公司OA办公系统发布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名单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04月15日至2019年04月24日,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0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年05月15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9年0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19年06月28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2.86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07月02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131,992,875股增加至134,521,475股。

  7、2019年12月0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12月0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6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19年12月18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3万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20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134,521,475股增加至135,151,475股。

  9、2020年0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0年0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共计126.43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共计3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1年0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8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2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8人因个人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8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24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5%,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6%。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151,4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并已于2020年04月20日披露《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

  “(三)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由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9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为9.27元/股。

  3、回购注销的金额与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949,711.50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8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2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27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伊戈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1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定,公司拟于2021年03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0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3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3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3月12日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1年03月09日

  5、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03月0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和议案三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01月0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02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1年03月10日(9:00-11:00;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03月10日15:00点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地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

  (四)会议联系:

  (1)联系人:陈丽君

  (2)电话号码:0757-86256898

  (3)传真号码:0757-86256768

  (4)电子邮箱:judy.chen@eaglerise.com

  (5)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五)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六)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表;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附件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922”,投票简称为“伊戈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03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3月12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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