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1-00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新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监事会成员3人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拟将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1-004公告《古越龙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1-00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新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林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2日
至2021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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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1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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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1年3月10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 年 3月 9 日、10日(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41 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联系人: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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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