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和而泰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铖昌科技股权2020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完成收购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浙江铖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80%股权,公司就铖昌科技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铖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并经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24亿元收购铖昌科技8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前期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铖昌科技于2018年5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铖昌科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并经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将原《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盈利预测方案进行修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

  (一)盈利承诺

  转让方承诺,铖昌科技在 2018 年至 2020 年的合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9,5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本协议中的净利润以和而泰现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核算,并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考虑员工持股计入的股份支付金额)为准。

  (二)补偿条件、数额及方式

  1、铖昌科技在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当年的实际净利润应以收购方委托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确定的数据为准。

  2、转让方承诺,若铖昌科技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收购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对其进行现金补偿。转让方应在需补偿当年收购方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转让方当年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以下简称“应补偿现金金额”)。

  3、补偿期限内每个会计年度内应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股权转让总价款-累积已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铖昌科技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期末实际净利润的累积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铖昌科技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期末的承诺净利润累积值。

  三、2020年度铖昌科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铖昌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788.88万元、6,663.43万元及8,992.17万元(不考虑员工持股计入的股份支付金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铖昌科技业绩承诺为2018年至2020年的合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9,500万元(净利润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且不考虑员工持股计入的股份支付金额为准),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 001389号《相关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铖昌科技2018年度至2020年度合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44.48万元,高于承诺数19,500万元,铖昌科技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完成。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定于2021年3月11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远程网络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全景网”参与方式: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刘建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罗珊珊女士;独立董事张坤强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周浩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刘建伟总裁所作的《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经营目标。

  2、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张坤强先生、孙中亮先生、黄纲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6,386,285.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1,295,984.7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8,621,335.66元,合并后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5,308,375.76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14,016,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914,016,928股为基数确定了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向部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440,000万元人民币、1,500万美元,授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最终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拟申请银行间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融资事宜。本项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1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刘建伟先生、执行总裁秦宏武先生、副总裁罗珊珊女士,依据市场行情及公司薪酬水平,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合计为143万元人民币。

  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按照月度发放,绩效年薪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与考核结果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确定具体金额后发放。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铖昌科技股权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收购铖昌科技股权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8、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2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1年3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上述议案(10)、议案(1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3月1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5-2672713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联系传真:(0755)26727137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1年3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3日以邮件、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6,386,285.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1,295,984.7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8,621,335.66元,合并后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5,308,375.76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14,016,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914,016,928股为基数确定了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7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非公开发行A股16,016,0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99元,截至2014年10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9.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50,741,519.34元。截止2014年10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瑞华验字[2014]4807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80,31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1元。募集资金总额109,999,994.76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7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6,239,994.76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84,296.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55,698.72元。截止2018年4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8】0002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文)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7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023,085.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976,914.99元。截止2019年6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0002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113.12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13.12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418.80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3万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15.5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8,912.44万元,其中:2019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77.89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634.5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854.9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11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5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9年6月,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因以上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因以上账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二期)”项目的建设。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6,113.12万元,且因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已办理了注销手续。本报告期内,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附表1)。

  2、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能硬件产品族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418.80万元,且因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已办理了注销手续。本报告期内,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附表2)。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电子制程自动化与大数据运营管控平台系统项目”、“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系统项目”及“面向智慧型家用电器的新一代智能控制器研发与产业化”。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8,912.44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报告期内,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表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注①因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所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

  表2: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表3: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注④:因“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项目变更为“面向智慧型家用电器的新一代智能控制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632.33万元(包括86.04万元的理财收益)。

  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