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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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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第八项议案,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宁远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6641910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78015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186175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1588812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5316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23564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014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67%;反对10845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28%;弃权1331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04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61%;反对10845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60%;弃权1331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00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50%;反对1081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1%;弃权137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93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88%;反对10813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61%;弃权1374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5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804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50%;反对11191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49%;弃权1195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105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881%;反对11191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38%;弃权584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8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9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34%;反对10787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1%;弃权813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280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5%;反对10787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94%;弃权813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072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55%;反对10787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1%;弃权1331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6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26%;反对10787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94%;弃权1331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23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91%;反对10849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35%;弃权3104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927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174%;反对10849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88%;弃权3104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37%。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104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03%;反对11173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22%;弃权913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94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28%;反对11173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25%;弃权913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47%。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82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3258%;反对45799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0.6778%;弃权620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7.9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82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519%;反对45188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41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宁远喜先生、叶耀荣先生、丁珍珍女士、邹孟红女士、邹锦开先生、陈志红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锡海、陈必成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下午17: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一、二、三、四、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陆续于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议实施了第一、二、三、四、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一至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公司相关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1 年 6 月 5 日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1 年 6 月 11 日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1 年 7 月 10 日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1 年 5 月 31 日止;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至 2021 年 5月 26 日止。

  经综合考虑持有人意愿及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截止 2021年2月18 日,公司第一至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已全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完毕,成交股票数量20,737,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

  公司第一至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尚未届满,鉴于目前其所持股票已出售完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2月23日上午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第一、二、三、四、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决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研究,拟同意提前终止公司第一至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分配。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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