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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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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0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6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集团”)签署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攀钢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营口港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15,384,77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51)、《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5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收到攀钢集团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2月10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攀钢集团及营口港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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