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3,805,970,368股。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舒文波先生,监事张子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博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63.93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舒文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38.6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4%。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监事张子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晶女士、安民先生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舒文波先生,监事张子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晶女士、安民先生的告知函,决定提前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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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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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舒文波先生此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万股,公司其他董监高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监高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