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4日,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丰牧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8月11日,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盛京银行单位大额存单理财产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95.53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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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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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