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0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1年2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下午16: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胥亚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晓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规模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黄海燕、张海峰、谭洪涛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