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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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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在交易定价等方面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对前述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结合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本次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唐天云

  谢石松

  邹雪城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1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11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40,2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74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2,499,980.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247,830.00(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252,150.20元。其中491,187,486.98元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658,191,232.56元用于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257,873,430.66元用于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8110901012600622031专用账户。

  截止2017年12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2015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40,725.22万元,对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49,118.75万元,“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65,819.12万元,“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25,787.34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1月18日、2018年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截至2018年6月12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

  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6)。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1,927.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将募集资金456.78万元置换预先支付本次非公开相关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激光打印机的战略布局,以及中美贸易争端对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实施造成的不确定性,将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工业用地以及对应的厂房基础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变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2019年5月1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后暂时闲置的15,819.12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2019年5月1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延长使用1.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延长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延长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5,819.1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关于延长使用1.5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20年4月27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41,606.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七)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57,170.56万元。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账户合计余额63,585.26万元,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人民币相差6,414.70万元,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人民币1,545.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4,868.97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全部闲置募集资金47,771.59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361.49万元(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相应程序予以审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审议程序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全部闲置募集资金47,771.59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 全部闲置募集资金47,771.59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项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1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

  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以下简称“纳思达美极”)的经营业务发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纳思达美极提供银行授信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包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内保外贷的担保等)(以下简称“本次担保”)。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担保额度概述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纳思达美极提供银行授信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包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内保外贷的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协议文件。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情况

  (一) 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

  1、基本情况

  名称: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

  注册地址:UNIT 18,9/F., NEW COMMERCIAL CENTRE,NO.9 ON LAI STREET,SHATIN, N.T.,HONG KONG

  董事:汪东颖

  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注册号:1205115

  主营业务:打印耗材及其零部件销售、贸易;投资管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8日

  其他说明: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 本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根据纳思达美极经营发展需要拟定的额度,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协议文件。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思达美极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本次银行授信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为1,546,042.59万元,实际使用总额为1,012,055.96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7.94%、175.39%,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审批总额为1,546,042.59万元,实际使用总额为1,012,055.96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 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监控,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系根据全资子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2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依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55亿元美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三、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55亿美元,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根据外汇的敞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上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时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宜。

  3、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资金。

  五、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值变动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敞口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动。如报告期末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较报告期初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交割风险:根据拟签订的合约约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本金全额交换。公司将通过有效的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产品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公司将选择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或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基本不存在信用风险。

  4、其它风险:本交易的合约尚未签署,存在无法执行的风险;同时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交易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经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时设立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拟与交易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方案制订、资金 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报公司证券部。

  5、公司内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相应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法务部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体方案的合规审查以及相关风险的评估、防范和化解。

  七、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此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因此,此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其主要是为公司有效规避及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2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70,163.00万元。其中,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127,400.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35,333.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预计租赁费金额为7,380.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固定资产交易,预计金额为50.00万元。

  (二)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五)2021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向上述关联方企业销售商品7,720.85万元,累计向上述关联方企业采购材料2,091.56万元,累计与上述关联方企业发生租赁费532.64万元,累计与上述关联方企业销售固定资产交易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AQA S.R.L基本情况:

  ■

  2、济南格格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3、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5,189.3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285.72万元,总资产人民币186,169.9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3,074.5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4、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325.5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7,542.18万元,总资产人民币736,228.1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6,274.4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珠海赛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15.1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8.22万元,总资产人民币1,340.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92.4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珠海格之格云商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1.8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19万元,总资产人民币302.9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9.7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珠海协隆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8、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9、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0、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1、Toner-dumping.de Orh&Baer GmbH基本情况:

  ■

  12、珠海同达利印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3、珠海万力达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述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严伟先生、汪栋杰先生、庞江华先生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结合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本次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也是必要的、有利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实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汪东颖、曾阳云、李东飞、吕如松、严伟、余一丁、孔德珠、陈力、珠海奔图丰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和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彭秉钧、况勇、马丽、严亚春、蔡守平、汪栋杰、陈凌、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人事前认可。本次交易草案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已经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了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及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定价系参考前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6.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7.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

  (2)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联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4)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5)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9.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0.本次交易尚需公司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二、关于租赁土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为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系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全部闲置募集资金47,771.59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系根据全资子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其主要是为公司有效规避及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也是必要的、有利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及严伟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唐天云

  谢石松

  邹雪城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2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于2019年4月10日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公司向赛纳科技借款共计人民币30亿元,借款主要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3月19日,公司与赛纳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现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与赛纳科技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或“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0日,公司与赛纳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公司向赛纳科技借款共计人民币30亿元,借款主要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3月19日,公司与赛纳科技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及2020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和《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现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与赛纳科技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及借款利率条款进行变更。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赛纳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李东飞先生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与汪东颖先生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严伟先生同为赛纳科技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

  公司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1年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交易生效所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8.2.10项规定,上市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财务资助(如接受委托贷款),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资金使用费总额作为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据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赛纳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将赛纳科技视为本次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5792(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注册资本:人民币37,894.73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87913312U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自产的激光打印机、多维打印机、多功能(传真)一体机及激光硒鼓、碳粉,墨盒、墨水、墨盒外壳,色带、带框、电脑外设、多维打印机配件、多维打印耗材等打印机耗材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回收喷墨盒、回收激光打印机碳粉盒的灌装加工和销售,以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多维打印服务;计算机、打印机行业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不动产租赁、其他财产租赁。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24日

  实际控制人:汪东颖、曾阳云、李东飞

  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325.5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7,542.18万元,总资产人民币736,228.1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6,274.44万元。

  其他说明:赛纳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为人民币30.00亿元的借款及对应的利率等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考虑到赛纳科技于2019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已于2020年3月份完成摘牌,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期限为实际发生借款之日起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同时,自实际发生借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赛纳科技借予公司的借款利率及融资服务费按照原协议约定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赛纳科技借予公司的借款利率为按实际借款时间,按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无融资服务费。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将《借款协议》第2.1条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期限修改为:双方同意,借款期限为实际发生借款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二)将《借款协议》第4.1条约定的借款利率修改为:双方同意,自实际发生借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甲方借予乙方的借款利率及融资服务费按照原协议约定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甲方借予乙方的借款利率为按实际借款时间,按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无融资服务费。

  (三)本协议为《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补充,与《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借款协议》执行。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与赛纳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15.1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与赛纳科技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及严伟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公允,合同条款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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